绵阳山海创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因经营需求,拟为白水湖景区择优选取营销代理合作商,特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合作商洽谈合作。
一、合作商需满足如下条件
1.合作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具备良好商业信誉,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;
2.合作商具有合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3.合作商负责指定渠道或区域的整体营销推广;
4.合作商全渠道代理景区及酒店运营;
5.合作商承诺包销门票金额与酒店房间不低于300万元。
6.合作商满足法律、法规的相关规定。
二、公告期限及联系方式
公告有效期为三个日历天
联系人:梅女士19180129353
绵阳山海创境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10日